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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从国家质检总局传来好消息,国家质检总局受理了延边大米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这意味着延边大米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又向前迈出了重要的一步。这是延边州人民政府、延边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延边农业科学研究机构以及广大稻农多年来共同努力的结果。如果此次申报成功,将对解决延边州“三农”问题,增加稻农收入,推动延边州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所谓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随着我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的不断深入,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给农民、企业及社会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已经日益显现。截至2005年9月,国家质检总局已对龙井茶、茅台酒等541个产品实施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核准了3000多个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涉及保护产值达3000多亿元,利税达400多亿元。对解决“三农”问题,扩大出口,促进地方经济,尤其是工业经济相对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的品质和特征体现了原产地的自然和人文因素,并具有稳定的质量、传统的工艺、源远流长的历史,它们已逐渐在消费者心中树立起了良好的品牌形象。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是中国北方著名的水稻之乡,朝鲜族人民更是以擅长在寒冷的北方种植水稻而著称,州内1868年开始种植水稻,1906年朝鲜族农民在和龙县勇智乡大教洞开掘了长达1308米的渠道,灌溉了33公顷水稻田,并获得较高产量,从此延边地区的稻田面积逐年增加,成为我国东北地区著名的水稻产区,出产的大米色白、透明度好、食味好、粘性大、营养价值高。清末,延边龙井市开山屯专为皇宫贡米,伪满州国时期,延边大米更是专供皇族的供品米。但长期以来,由于没有重视品牌效应,延边大米优良的品质并没有收到应有的经济效益,1999年,为了进一步提升延边大米的品质,提高市场知名度,延边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全州范围内建立了延边大米标准化示范基地,制定了延边大米的质量标准和栽培技术规程,走上了农业标准化的道路,从选种、栽培、田间管理到加工、包装、储存运输,延边大米的生产过程全部统一在标准之下,施用无公害的农药及化肥,采用先进的加工工艺,使延边大米的品质在原有基础上有了更大的提高。目前,全州优质无公害大米种植面积已达40万亩,占全州水稻种植面积的46.9%。
2005年,州政府成立了以副州长栾胜宽为组长的延边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领导小组,开始了延边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申报工作,经过近一年来的努力,延边大米优良的品质得到省及国家质量监督部门的认可,延边大米地理标志保护申报工作终于见到了可喜的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