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政务公开

质监新闻

办事指南 质监知识

质监快讯

质监公告

名牌产品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原料乳与乳制品中三聚氰胺检测方法》国家标准
五部门首次制定乳品中三聚氰胺限量值
中韩标准信息平台在京举行开通仪式
蒲长城在国家质检总局奥运食品安全专题会上要求完善标准 加强监管 全力确保奥运会食品安全

延边州质监局领导到企业调研贴近一线竭诚为企业服务 

国家质检总局受理了延边大米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原料乳与乳制品中三聚氰胺检测方法》国家标准

 

10月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了《原料乳与乳制品中三聚氰胺检测方法》(GB/T 22388-2008)国家标准,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在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发生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紧急启动了标准制定程序,成立了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等单位参加的标准起草工作组。在《乳与乳制品中非蛋白氮含量的测定》、《植物源产品中三聚氰胺的测定》等现有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参考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和美国食品化学品法典(FCC)三聚氰胺检测方法,开展了原料乳与乳制品中三聚氰胺的检测方法研究,制定了《原料乳与乳制品中三聚氰胺检测方法》国家标准。

标准规定了高效液相色谱法、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三种方法为三聚氰胺的检测方法,检测定量限分别为2毫克/千克、0.05毫克/千克和0.01毫克/千克。标准适用于原料乳、乳制品以及含乳制品中三聚氰胺的定量测定。检测时,根据被检测对象与其限量值的规定,选用与其相适应的检测方法。

标准文本已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三鹿婴幼儿奶粉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专题网站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

 

五部门首次制定乳品中三聚氰胺限量值

据新华社报道,卫生部于10月8日上午11时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题介绍卫生部等部门公布乳制品及含乳食品中三聚氰胺限量值一事。

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卫生监督局副局长王雪凝先生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8年第25号》。

公告称,三聚氰胺不是食品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剂,禁止人为添加到食品中。对在食品中人为添加三聚氰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三聚氰胺作为化工原料可用于塑料、涂料、粘合剂、食品包装材料的生产。资料表明,三聚氰胺可从环境、食品包装等途径进入到食品中,其含量很低。为确保人体健康,确保乳与乳制品质量安全,特制定三聚氰胺在乳与乳制品中的临时管理限量值。

公告规定:一、婴幼儿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1mg/kg,高于1mg/kg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二、液态奶(包括原料乳)、奶粉、其他配方乳粉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mg/kg,高于2.5mg/kg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三、含乳15%以上的其他食品中三聚氰胺的限量值为2.5mg/kg,高于2.5mg/kg的产品一律不得销售。

 公告称,上述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韩标准信息平台在京举行开通仪式

     国家标准委与韩国技术标准署(KATS)在中韩合作协议的基础上,日前在北京举行了中韩标准信息平台开通仪式。

    中韩标准信息平台的开通,有利于中韩两国企业对双方标准信息的及时跟踪与了解,有利于加强中韩交流合作,促进贸易的便利化,对中韩贸易健康发展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国家标准委副主任张键伟、韩国技术标准署署长南仁锡先生(Insuk NAM)在开通仪式上分别致辞。中韩双方高度评价了近年来标准化领域的良好合作和取得的成果,充分肯定了中韩标准信息平台开通的意义。

    据介绍,中韩标准信息平台是我国与发达国家共同建设的第四个标准信息平台。今后国家标准委还将继续加强与德国、欧盟等主要贸易国和地区合作,加快建设双边标准信息平台。

蒲长城在国家质检总局奥运食品安全专题会上要求完善标准 加强监管 全力确保奥运会食品安全

   3月31日,国家质检总局召集奥运会主办、承办城市所在省市的质量技监局负责人,专题研究奥运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出席会议并讲话。

    来自北京、上海、天津、辽宁、山东、河北以及沈阳、青岛、秦皇岛等省、市质量技监局的相关负责人在会上介绍了各自奥运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进展情况和经验。

    蒲长城在会上强调,质检部门要加强监管,全力确保奥运会食品安全。他指出,一是要完善奥运会食品检验检测标准,确定奥运会食品检验机构,完成北京与其他城市奥运会食品检验机构的能力比对。二是要强化对生产源头的控制,尽快落实所有奥运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求企业定点、定人、定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三是进一步强化对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质检部门对定点供应奥运会食品的生产加工企业要派驻厂监管工作组,并确定驻厂监管的流程和应急方案。四是对供奥运会食品实行严格检测,不仅企业要批批检测,还要指定国家级质检机构加强检测。五是加大对奥运村、赛场、赛馆等重点区域的食品监控,奥运会主办、承办城市要建立严密有效的食品监管网络,要以最严格的制度、最科学的方法、最有效的措施确保奥运会食品安全.

延边州质监局领导到企业调研贴近一线竭诚为企业服务 

    延边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黄春光、副局长王连弟带领州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在汪清县政府、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相关领导的陪同下.冒雨到吉林省德全水泥集团汪清有限责任公司、汪清县兴邦牧业有限责任公司、延边振东巾被有限公司、汪清县中华参加工厂进行调研。
    在调研中,黄春光局长一行先后听取吉林省德全水泥集团汪清有限责任公司等四户企业负责人的汇报。吉林省德全水泥集团汪清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韵“庙岭牌”水泥被国家质检总局命名为国家免检产品。近几年,产品不仅在国内市场占有一席之地.而且成功的出口到俄罗斯、朝鲜等国家,企业发展后劲呈现出强劲势头。正在建设中的新型窑外分解窑日产5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及窑尾余热发电厂,将会给企业注入新的活力。针对企业提出的节能降耗问题,黄春光局长当即表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帮助企业想办法、出点子,降低生产成本。兴邦牧业有限责任公司被国家质检总局命名为“国家延边黄牛(肉干)标准化示范区”。黄春光局长在参观示范区后。鼓励企业推行“公司+基地+标准化”的现代养殖业管理模式.充分发挥标准体系作用。走高端化品牌。黄春光局长帮助该企业对接了韩国企业.为其产品走向国际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振东巾被有限公司生产的“振东牌”毛巾是延边名牌产品。在省、州、县的帮助下,企业先后通过了ISO9001:2000质量体系和IS014000环保体系认证。企业产品90%出口到韩国、美国、日本、俄罗斯等国家。为了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企业正在积极申报吉林省名牌产品。黄春光局长听取汇报后表示,将尽全力帮助企业开展好创建工作,引导和扶持企业把争创名牌产品作为提高市场竞争力的突破口。

国家质检总局受理了延边大米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526日,从国家质检总局传来好消息,国家质检总局受理了延边大米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这意味着延边大米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又向前迈出了重要的一步。这是延边州人民政府、延边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延边农业科学研究机构以及广大稻农多年来共同努力的结果。如果此次申报成功,将对解决延边州“三农”问题,增加稻农收入,推动延边州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所谓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随着我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的不断深入,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给农民、企业及社会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已经日益显现。截至20059月,国家质检总局已对龙井茶、茅台酒等541个产品实施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核准了3000多个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涉及保护产值达3000多亿元,利税达400多亿元。对解决“三农”问题,扩大出口,促进地方经济,尤其是工业经济相对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的品质和特征体现了原产地的自然和人文因素,并具有稳定的质量、传统的工艺、源远流长的历史,它们已逐渐在消费者心中树立起了良好的品牌形象。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是中国北方著名的水稻之乡,朝鲜族人民更是以擅长在寒冷的北方种植水稻而著称,州内1868年开始种植水稻,1906年朝鲜族农民在和龙县勇智乡大教洞开掘了长达1308米的渠道,灌溉了33公顷水稻田,并获得较高产量,从此延边地区的稻田面积逐年增加,成为我国东北地区著名的水稻产区,出产的大米色白、透明度好、食味好、粘性大、营养价值高。清末,延边龙井市开山屯专为皇宫贡米,伪满州国时期,延边大米更是专供皇族的供品米。但长期以来,由于没有重视品牌效应,延边大米优良的品质并没有收到应有的经济效益,1999年,为了进一步提升延边大米的品质,提高市场知名度,延边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全州范围内建立了延边大米标准化示范基地,制定了延边大米的质量标准和栽培技术规程,走上了农业标准化的道路,从选种、栽培、田间管理到加工、包装、储存运输,延边大米的生产过程全部统一在标准之下,施用无公害的农药及化肥,采用先进的加工工艺,使延边大米的品质在原有基础上有了更大的提高。目前,全州优质无公害大米种植面积已达40万亩,占全州水稻种植面积的46.9%。

2005年,州政府成立了以副州长栾胜宽为组长的延边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领导小组,开始了延边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申报工作,经过近一年来的努力,延边大米优良的品质得到省及国家质量监督部门的认可,延边大米地理标志保护申报工作终于见到了可喜的成果。   

 
办事指南质监知识质监新闻质监快讯名牌产品

 

主办单位: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朝阳街2112号    邮政编码:133000

 

联系电话:0433-2661207   电子邮件:266120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