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开承诺 

关于实施名牌战略的若干心得 

  计量监督处职责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开承诺延边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法担负着全州标准化、计量、质量监督管理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作为政府职能部门,我们承诺如下:1、创建“服务型”质监。牢固树立中心意识、发展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以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和落实《延边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为契机,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恪尽职守、履行职责,推进政务公开,为企业和社会提供一切可行便利,对有利于延边经济发展的事,给予特事特办、急事急办。2、创建“学习型”机关。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强化行风建设,做到服务热情、礼貌待人、秉公执法、文明执法。3、以监督为措施服务延边。围绕事关广大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关系延边经济发展产业,着力发挥职能扶优治劣。不断提高我州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逐步建立企业自律、政府监管、市场制约的质监管理网络化体系。4、以管理为手段促进发展。推进名牌带动战略,重点扶持新型工业企业,争创省州名牌、中国名牌和国家免检产品,推进“名牌兴企、质量兴州”工作。落实《延边州“十一五”名牌战略实施方案》、《延边州农业标准化“十一五”发展规划》完善五个国家和七个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立两个无公害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市),努力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全力推进我州新型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5、加强技术机构建设,为延边经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不断争取国家装备款,完备“国家参茸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韩国、朝鲜标准研究翻译中心”、“延边州农产品检测中心”、“延边州P2级食品安全实验室”等技术机构装备,提高检测能力和水平,增加检验项目。发挥技术优势,不断拓展委托检验领域,以适应WTO/TBT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扩大服务领域,做好服务工作。6、严格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执行州委、州政府《关于公务员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行为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严肃查处违纪行为。举报电话: 2661208  2661246
   办公室
   人事处
   财务处
   监督处
   质量管理处
   计量处
   标准化处
   政策法规宣教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一、宣传,实施,监督计量法律,法规。

二、负责计量认证和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组织和管理全州量值传递。

三、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组织计量仲裁检定,调解计量纠纷。

四、指导企业加强计量基础工作,指导和协调各县市的计量监督工作。

五、负责制造,修理计量许可证管理和授权技术机构的指导监督。

   执法人员在履行公务活动中,必须向行政相对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有效的执法证件。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和企、事业计量标准器考核审批

一、审办范围

延边地区内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和企、事业单位建立计量标准单位。

二、需提交的文件资料

1、标准器考核(复查)申请书 2份

2、建立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2份

3、计量标准装置履历书 1份

4、计量标准装置稳定性考核记录 1份

5、计量标准器检定规程 1份

6、计量标准器检定证书 1份

7、计量检定人员有效证件 1份

8、量传质量管理手册 1份

三、标准器考核程序

1、标准器考评人员到现场阅读有关资料。

2、对稳定人员在现场操作考核。

3、检查标准装置和环境条件。

4、填写计量标准技术考核(复查)报告。

5、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计量标准合格证书)。

四、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1987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准)。

五、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书之日起50个工作日内组织考核发证。

六、办理部门:计量监督处

七、收费依据

技监局法发(1991)323号文件附件

 

办理《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一、申办范围

        在延边州内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二、需提交的资料

       1、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申请书 3份  

       2、计量器具形式批准证书或计量器具样机试验合格证书 1份

3、计量标准考核合格证书或委托开展计量器具出厂检定协议书1份。

4、计量检定人员证(2人以上)

5、具有完整的产品设计图纸、工艺流程文件、技术说明书各1份

6、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质量管理手册。

三、考核程序

1、到现场检查制造计量器具生产设施或修理设施。

2、检查保证产品质量的出厂检定条件、设备或保证修理质量的检定条件、检测设备。

3、考核计量检定人员检定水平。

4、检查有关制度、资料、文件。

5、检查生产环境或修理环境。

四、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12条、第13条、第14条、第15条、第18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14条、第15条、第16条、第17条、第18条、第十九条、第20条、第21条。

3、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管理办法。

4、个体工商户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5、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

五、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书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组织考核发证。当地不能考核的,由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质监部门考核发证。

六、办理部门:计量监督处

 

办理计量检定员证

一、申办范围条件

a、延边地区内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授权机构计量标准、企业、事业计量标准的单位

b、具有中专(高中)相当于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C、熟悉计量法律、法规。

D、能熟练地掌握所从事检定项目的操作技能。

二需提交资料

a、计量检定人员考核申请表 3份

b、计量检定人员理论考试卷 1份

c、计量检定人员实际操作数据和检定证书1份。

D、3.3cm相片

三办理依据

a、《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条;

b、《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九条;

c、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1987年7月10日国家计量局发布)

四、办理程序

受理计量检定人员考核申请表,考试卷,实际操作记录和相片后办理理计量检定员证。

五、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星期内办理发证。

六、办理部门:延边州质量技术监督计量监督处

七、收费依据

州物价局收费许可证1996、1、10 ,许可证号961008

    主办单位: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地址:吉林省延吉市朝阳街2112号

     电子邮件:jz@ybqi.gov.cn     联系电话:0433-2661207                邮政编码:1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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